急 救 概 述
一. 定義:急救是當人遭道事故或突發疾病時,在現場或尚未送達醫院之前、以及送醫途中,給予傷患立即之緊急救護及照顧。
二. 急救的目的:
(一)挽救生命。
(二)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。
(三)使傷患即早獲得治療。
三. 急救的任務:
(一)安全
首先確定傷患及救援者均無進一步的危險,宜就地施予急救,在完成急救之前,若無特殊狀況,不可任意移動傷患。如果現場有危險,應立即脫離危險地區或消除危險的因素。(危險區域域:如交通幹道上、火災現場、坍陷區、水中、充滿一氧化碳或濃煙、毒氣的房間、密閉場所等。)
(二) 迅速鎮靜地對傷患進行評估
1.方法
(1)觀察:是使用視覺、兵覺、觸覺、及嗅覺(看、聽、感覺、嗅)來觀察(或檢查)傷患及收集其資料。其項目包括:意識、呼吸、脈搏、血壓、瞳孔、膚色、體溫、出血、分泌物、疼痛反應、肢體有無變形、腫脹、傷口、及活動的能力等。
(2)交談:判斷傷患的意識狀況,詢問事故發生的過程、疾病史、疼痛感覺、主要問題、傷患的姓名、電話、住址、及情緒的安慰等,可以在施行檢查時同時進行。
2.身體檢查之步驟
快速的身評估,自頭部開始,依序為頸部、胸部、腹部、骨盆、下肢、上肢、背部及臀部。
(三) 給予傷患優先進行的急救工作
1.維持呼吸道通暢
2.重建呼吸功能:呼吸停止者,施予人工呼吸。
3.重建血液循環的功能:
(1)心跳停止者,施予胸外按壓。
(2)嚴重出血立即止血。
4.預防休克
5.預防二次傷害。(如:頭、胸部或腹部的嚴重性創傷,或心臟疾病、糖尿病、中毒、灼傷、骨折、脊椎傷害等)。
四. 急救的一般原則:
(一)將傷患置於正確、舒適的姿勢,以防病情惡化。
(二)預防休克,隨時注意保暖,以防體溫散失,但避免過热而出汗。
(三)補充體液,給予食鹽水。
(意識不清或失去知覺、痙攣、頭、胸、腹部嚴重創傷及需手術者,禁給任何食物或飲料。)
(四)給予傷患心理支持,消除其焦慮不安。
(五)如非必要不可脫除傷患的衣服,以免翻動傷患使加重傷情及痛苦,必要時,將傷處衣服剪開。
(六)要遣散圍觀人群,保持傷患周圍環境的安靜及空氣流通。
(七)儘速送醫或尋求支援,以穫得最妥的治療。
1.電話119或急救中心,說明事項包括:
(1)傷患姓名。
(2)確切地點(說出明顯的目標)。
(3)傷害發生的時間。
(4)傷患的人數及狀況。
(5)已做何種處理及所需支援。
2.隨時觀察並記錄傷患生命徵象之變化;並提供醫師參考
五. 急救員應具備的條件
(一)技術應純熟、動作應謹慎、敏捷。
(二)態度應溫和、鎮靜、勇敢而具有自信。
(三)頭腦須清晰、機警,更應能隨機應變。
(四)如傷患情形嚴重,應儘速送醫救治。